- 2012-7-11 16:40:02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 报纸编辑:邓晓进
- 作者:朱文利
据广东高院发布的消息,IPAD商标案调解协议于6月25日生效。苹果公司已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中院7月2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得知双方和解的消息,记者向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之一马东晓律师求证6000万美元的费用是否达到了唯冠公司的预期?“双方都签字认可了,那就是双方都认为这个额度是合适的。”马东晓律师在电话里肯定了这样的和解结果是双赢的结局。为此,马律师就不愿意再提起案件审理、调解过程中的曲折。
此前在IPAD商标案二审之前接受过本报采访的汉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首席律师赵虎谈到关于6000万美元的价格是否合适,说“这基本上是一个你情我愿的问题。苹果愿意出这个价码,因为苹果将来获得的绝不止是这个数,而可能损失的也不止这个数。深圳唯冠可以开出这个价码,因为对方是苹果。这个数字本身并不存在值与不值的问题。”
对于IPAD商标创下的国内商标转让的天价记录,赵虎律师认为其意义在于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IPAD商标案应该说普及了许多知识产权尤其是商标法的知识”
在赵虎律师看来,中国的企业已经在重视知识产权了,只是重视程度还不够,各地情况情况不一、不均匀。在此之前,估计许多中国的企业没有想到过一个商标能有这么大的价值。如果知识产权问题处理不好,企业非常可能猝死。从现在就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尚不晚。
最乐于见到IPAD商标案和解消息的,莫过于经营苹果IPAD产品的商家。京东商城CEO刘强东在和解消息发布一小时内就发出一条微博:太好了,终于和解了。去年,外地一些工商所还去我们配送站点查抄iPad,说侵权了……
报纸客服电话:4006677866 报纸客服信箱:pcw-advice@vip.sin*.c*m 友情链接与合作:987349267(QQ) 广告与活动:675009(QQ) 网站联系信箱:cpcw@cpcwi.com
Copyright © 2006-2011 电脑报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渝ICP备10009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