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8-26 13:11:01
- 类型:原创
- 来源:电脑报
- 报纸编辑:薛昱
- 作者:
“我这两天都在反思,确实感觉到自己错了,给社会制造了很多负能量。”9月21日,在北京某看守所,涉嫌犯罪的网络造谣传谣者“秦火火”(真名秦志晖)在被刑拘后首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称自己炒作是为了赚钱,希望网民引以为戒,“以我为耻,不信谣,不传谣”。
此前一天,公安部宣布北京警方打掉一个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秦火火”是该公司前员工之一。同时被刑拘的还有尔玛公司负责人“立二拆四”(真名杨秀宇)。 “秦火火”和“立二拆四”涉嫌网络造谣传谣而被刑拘的案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根据警方初步统计,从2011年7月以来,“秦火火”编发、转发各类信息3000余条,有造谣的,也有传谣的。比如铁道部向“7•23”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赔偿3000万欧元、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等谣言。此外,郭美美、凤姐、干露露也由立二拆四等人包装策划推出。
警方称,其组织严密、目的明确、手段恶劣、获利巨大,是一个典型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网络犯罪组织,他们长期在网上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攫取利益、为所欲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
据了解,40岁的“立二拆四”杨秀宇是吉林人,大学本科毕业,曾经当过国企的助理工程师,也曾当过“北漂族”,2006年成立尔玛公司后,凭借制造“天仙妹妹”“封杀王老吉”“别针换别墅”等一系列网络事件,为自己积累了相当多的人气,也发现了通过操纵网络舆论发家致富的“捷径”。
此后杨秀宇逐渐发现,随着网民欣赏口味“越来越重”,单纯“灌水”炒作的效果不如制造轰动性的新闻。于是,他开始把“嫩模炫富”这样纯粹博眼球、但毫无社会责任感的东西放到网上,并在这条歪路上越走越远,开始制造虚假新闻。根据杨秀宇的供述,尔玛公司成立7年来,毛收入达到1000余万元,纯利润有数百万元之多。
2010年7月,网名为“中国秦火火”的秦志晖进入尔玛公司,成为杨秀宇手下的一名雇员。2011年8月,“秦火火”与“拆二立四”分道扬镳,跳槽到另一家公司。“秦火火”开始了第一次造谣——8月20日,他发布微博称,“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后,意大利籍乘客获赔3000万欧元。此后,“秦火火”不但利用谣言继续攻击铁道部,还将矛头对准了红十字会,以及罗援少将、张海迪等名人,甚至已故的雷锋。
据北京媒体报道,下一步,警方将调查与“秦火火”协议转发微博的大V。而针对网络造谣、传谣的相关司法解释,近期也有望出台。新华社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网络造谣传谣的打击惩处力度,相关司法解释有望在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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